劳动仲裁中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发放记录、银行流水为准,核心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有效证据。若存在争议,仲裁机构会综合考勤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基数等辅助材料裁定。
劳动合同是首要依据。双方签署的合法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基本工资、绩效标准、奖金条款等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实际发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劳动者仍可主张按合同执行,但需举证单位存在违约行为。
实际发放记录最关键。银行流水、工资条等凭证能直接反映单位支付工资金额、频率及构成。仲裁时通常以最近12个月的平均实发工资为基准,尤其针对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计算。现金发放若无签字确认,举证责任在单位。
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辅助认定。单位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实际工资,若存在“阴阳合同”情况,劳动者可要求按真实收入补缴并作为仲裁依据。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允许社保按最低标准缴纳,需结合其他证据。
考勤记录影响差额计算。完整的考勤表能证明加班时长、请假扣款等细节,与工资条比对可发现克扣工资行为。电子考勤需有本人确认才有效,单方面提供的记录可能不被采信。
保留书面合同、保存每月工资凭证、定期核对社保记录是**基础。仲裁时会根据证据链完整度判断,建议在离职前6个月开始系统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