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假期,天数按工龄分为5天(1-10年)、10天(10-20年)、15天(20年以上),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且单位不得随意取消。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若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需按日工资300%支付补偿。
年休假的核心规定包括三方面:
- 资格与天数:工龄满1年即可享受,累计工龄跨单位有效。例如,应届生入职新单位前有实习经历满1年,入职后可直接享受年假。
- 安排规则:单位可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需在当年休完。特殊行业可跨1年,但需与员工协商。若员工主动放弃休假,单位仍需支付工资但无需补偿。
- 例外情形: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的、事假超20天不扣工资的、病假超2-4个月(按工龄分段)的,当年不享受年假。
未休假的补偿计算需注意:
- 日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21.75天计算;
- 包月工资制且无法区分加班基数的,以全部工资为计算基准;
- 离职时未休年假可折算3倍工资,仲裁时效从离职次日起算。
2025年新政策强调鼓励年假与小长假连休,人社部门将加强监管,工会需协助**。若单位拒绝安排且不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合理规划年假既能保障休息权,也能提升工作效率。建议劳动者提前与单位沟通安排,留存书面证据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