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公司仍拒绝补缴社保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投诉至社保征收机构或追究刑事责任三种途径解决。关键在于:①强制执行需在仲裁生效后2年内提出;②社保部门有权直接强制划扣欠费;③恶意欠缴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分点解决方案: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持生效仲裁裁决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 可要求执行社保本金、滞纳金及同期利息
- 法院可查封公司账户、拍卖财产
- 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
- 携带仲裁文书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举报
- 社保机构可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 逾期未补缴的,社保局可直接从公司银行账户划扣
- 追究刑事责任
- 若公司转移财产或法定代表人失联,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经查证属实的,可能涉嫌《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要提示:仲裁裁决生效后应立即采取行动,超过2年申请执行期限将丧失强制执行力。同时向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多渠道投诉能形成监管合力。保留工资流水、仲裁文书等全套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