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后单位仍拒绝补缴社保,劳动者可采取协商、行政投诉、法院强执等 法律手段 强制追缴 ,且单位将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财产查封等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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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再次与单位沟通,明确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及补缴期限,协商解决可避免后续程序耗时。若单位态度消极,需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
行政投诉与强制征收
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仲裁裁决书,要求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保机构有权查询单位账户、划拨欠费,或要求提供担保。若单位拒不配合,将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持生效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执,法院可查封、拍卖单位财产抵缴社保费。需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裁决书、单位财产线索等材料,全程跟进执行进度。 -
自行补缴与追偿
若社保机构允许,可先自行垫付个人应缴部分,再通过诉讼要求单位返还其承担部分。注意保留缴费凭证,作为追偿依据。
提示:法律程序需严格遵循时效(如强执申请需在裁决生效后2年内提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