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补缴社保时,个人通常需承担应缴部分费用,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关键点:①社保补缴是单位与个人的共同义务;②养老、医疗、失业三险需按比例分担;③个人拒缴可能导致补缴流程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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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责任分担
社保补缴遵循“单位为主、个人为辅”原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补缴(如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由单位全额承担。若仲裁裁决补缴,社保机构会核算双方应补金额,个人需配合缴纳对应部分。 -
补缴受阻的风险
劳动者拒绝缴纳个人部分,可能影响整体补缴进度。例如,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双方费用同步到账,若个人未缴,单位已补部分也无法完成登记。滞纳金一般由单位承担,但个别地区可能要求个人分担逾期利息。 -
例外情形需注意
若单位长期未开户或未告知缴费义务,个人可能免除补缴责任;但若因劳动者故意隐瞒材料导致未缴,则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仲裁裁决书未明确个人比例的,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复核。
提示:补缴社保涉及地域性政策差异,建议优先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法律人士,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