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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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十年: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即有权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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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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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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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解除情形:
-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除非存在法定解除事由,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就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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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获得赔偿金。
总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劳动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与用人单位共同构建互信、共赢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