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协议常见争议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涉及权属认定、政策变化、协议合法性及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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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认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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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混淆:部分协议未明确区分土地性质(如耕地、宅基地等),导致权属归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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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与历史政策冲突:旧有承包合同与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家庭联产承包”规定不符,引发补偿标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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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化引发的纠纷
- 土地制度改革影响:如“两田制”向“家庭联产承包”转变后,原有承包期限未到或责任田调整问题,导致双方对土地重新分配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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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合法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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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主体资格问题: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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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瑕疵:如补偿标准不明确、土地用途变更条款缺乏法律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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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与变更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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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改变:协议签订后一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现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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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程序: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时,起诉时效或管辖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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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签订协议前应明确土地性质、补偿标准,并确保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争议解决优先通过协商、调解,必要时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