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违规违建的处理需遵循“属地管理、分类处置、****与法律追责相结合”的原则,核心措施包括: 立即制止新建违建、分类建立台账、切断违建公共服务(如水电气)、****严重违建,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具体处理流程和手段因城乡规划区内外差异而有所不同,但均需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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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制止与分类处置
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责令停工,并依据《城乡规划法》区分情形处理:尚可改正的限期整改并处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城市规划区内的违建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查处,区外则由国土部门主导,乡镇街道配合执行****。 -
****与法律后果
当事人拒不拆除的,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城镇违建)或乡镇政府直接拆除(乡村违建)。违建若危害公共安全或存在顶风作案情节,必须优先拆除。抗拒执法者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责任,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
多部门联合惩戒
市场监管、供水供电等部门需对违建实施联合惩戒:拒办经营证照、停止公共服务等。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还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部分地区探索将违建信息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
程序合法与权益保障
处置前需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拆除依据和救济途径。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紧急拆除除外)。
提示: 违建当事人应主动配合整改,避免因拒拆承担更高法律风险;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提供线索,但需注意核实违建认定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