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为政绩强制取消低保户属于违规行为。根据现行法规,低保资格的取消必须基于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等法定条件,并严格履行公示、审核等程序,任何未经法定程序或虚构理由的取消均属违法,尤其是因政绩压力而“一刀切”剥夺困难群众权益的做法,直接违背低保制度的保障初衷。
分点展开论述:
- 法定程序不可跳过:低保取消需经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初审、县级民政审批等多重环节,且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乡镇政府单方面决定或施压村委会操作均无效,更无权以“政绩达标”为由剥夺资格。
- 违规取消的典型表现:若低保户未出现收入超标、购置高档消费品等法定取消情形,却被要求“集中退保”或“指标化清理”,即构成滥用职权。例如,以“美化脱贫数据”为由强制退保,明显违规。
- **途径:受影响的低保户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诉,要求复查家庭经济状况;若查实违规,涉事官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必要时可通过行政诉讼追究责任,同时保留低保证明、取消通知等证据。
低保政策的核心是“应保尽保”,而非完成行政指标。公众需警惕基层以政绩为名的违规操作,遇到此类问题应积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