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核心步骤包括:协商一致、书面确认、依法备案。 变更需基于双方自愿原则,关键环节为签订补充协议,且内容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以下是具体流程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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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协商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需求(如岗位、薪资调整),双方需就变更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口头提议需转为书面记录以备查证。 -
达成书面协议
协商一致后,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条款),明确变更事项、生效时间及权利义务。仅口头约定无效。 -
履行备案程序
涉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调整的,企业需同步向人社部门提交变更资料。重大变更(如工作地点跨市)可能需重新备案劳动合同。 -
争议处理
若一方强制变更或未履行书面程序,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示: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应双方各执一份,保留至少2年。单方涂改、未经协商的条款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