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报建面积的计算需结合建筑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两个维度,具体规则如下:
一、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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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方法
以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总和计算,包含阳台、地下室、室外楼梯等有永久性顶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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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标准 :层高≥2.2米算全面积,<2.2米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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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则房屋 :分割计算后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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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结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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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屋顶:结构净高≥2.1米算全面积,1.2-2.1米算1/2面积,<1.2米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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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阳台(有围护且层高≥2.2米)算全面积,落地橱窗按围护结构外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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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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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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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山区 :3人以下≤80平方米,每增加1人增加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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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3人以下≤150平方米,4人≤200平方米,5人以上≤2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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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宅基地面积上限规定不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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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差异 :建筑面积通常比宅基地占地面积大,因需包含附属设施(如庭院、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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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超出规定面积需缴纳超规费用,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建议报建前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房产管理部门,获取最新政策及精准计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