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是依法对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过程,核心在于“房地一体、一户一宅”原则,旨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确权后,农民可凭证书办理抵押**、子女入学等事务,同时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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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范围与原则
确权对象包括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将土地与房屋权利合并登记。“一户一宅”是基本要求,即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符合面积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需在证书中标注且不予确权。特殊情形如继承、易地搬迁等形成的“一户多宅”,经审核后可合法登记。 -
登记主体与“户”的认定
权利主体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以“户”为单位。“户”的认定通常以户籍为基础,结合分户条件、居住情况等综合判定。例如,已婚单独居住、年满20周岁未婚独立生活等情形可视为特殊“户”。非集体成员(如城镇居民)原则上不得登记,但合法继承或历史遗留的宅基地可例外处理。 -
申请材料与流程
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土地证或建房审批文件等材料,配合入户调查和邻里指界。流程包括:权籍调查→村乡两级初审→公示(15-30天)→审核登簿→发证。全程免费,部分地区支持“互联网+登记”线上办理。 -
不予确权的情形
违法占地建房、临时建筑、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房屋不予登记。1999年后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宅基地、小产权房等均无法确权。 -
确权的惠民作用
确权后,农民可依法流转、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增加财产性收入。证书还能简化办事流程,如无需村委会证明即可办理子女入学等事务。
农村房屋确权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关键一步,建议农户积极配合调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需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