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问题可直接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若涉及土地承包纠纷可联系农业农村局,权属争议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键部门包括自然资源局(核心确权机构)、乡镇政府(基层调解)、农业农村局(土地管理)及法院(最终裁决)。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审核权属材料并颁发证书。若村干部阻挠或流程卡顿,可直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要求依法推进。
-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行政单位,负责组织权籍调查、纠纷调解。投诉后,乡镇需召集村委会、村民代表等协调处理,必要时上报县级部门。
- 农业农村局: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房屋权属问题(如农房占用承包地),可介入调查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处理。
- 司法途径:若行政部门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起诉。注意收集证据(如宅基地审批文件、历史使用证明等),诉讼时效为3年。
提示:投诉前先尝试与村委会协商,协商无果再逐级向上反映。确权纠纷宜早解决,避免影响拆迁补偿或产权交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