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方案需根据争议类型和解决阶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协商解决(首选方式)
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通过沟通协商确定权属归属。协商成功后需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二、政府处理(行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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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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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单位争议向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提出申请,提交土地位置、面积、权属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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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通过询问、实地勘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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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效
- 当事人对政府决定不服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与诉讼(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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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仅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需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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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或涉及土地侵权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属争议需先经行政处理,诉讼时以行政处理决定为前置程序。
四、特殊情形处理
- 土地登记争议 :权属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争议解决后可通过更正登记或行政复议、诉讼解决登记问题。
总结 :土地权属争议优先通过协商和政府处理解决,争议解决后涉及登记问题另行处理。仲裁仅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需严格遵循行政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