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二胎可享受18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73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还可额外增加15天。配偶享有15天陪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不得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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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天数
二胎产假基础天数为188天(含产前15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事业单位女职工均适用。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休假。 -
工资与福利保障
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绩效、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
配偶陪产假权利
男方享受15天带薪陪产假,需在子女出生后1个月内使用完毕,可与产假重叠。 -
权益保护措施
法律明确禁止因生育降低女职工职级或解聘,**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
建议职工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流程,保留生育证明等材料以便顺利申请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