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上班迟到可以开除吗? 关键点:公司需有合法公示的考勤制度,且员工迟到行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标准方可合法解雇,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将多次迟到列为“严重违纪行为”,并经过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公示告知(如员工签字确认),且员工实际迟到次数达到规定阈值(如月累计3次或年累计5次),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但需注意: 迟到时间短(如5分钟内)、员工存在加班记录或公司未对考勤奖惩一视同仁的,解雇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例如,法院曾判决某公司因员工仅迟到5分钟且长期加班而解雇的行为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分点论述:
- 制度合法性:公司考勤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如扣款不得超过工资20%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迟到次数与解雇的关联性。
- 行为严重性:单次迟到通常不构成解雇理由,但长期频繁迟到(如“每天迟到”)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法院会综合迟到时长、是否影响工作及公司损失等因素判定。
- 程序正当性:解雇前应给予警告或整改机会,并征询工会意见。直接解雇缺乏程序保障的,可能被仲裁或法院推翻。
- 个案特殊性:员工因突发情况(如交通故障、疾病)迟到的,公司需审慎处理。若未区分主观故意与客观原因,解雇风险较高。
总结:企业有权管理考勤,但解雇迟到员工必须“制度合法、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建议通过警告、绩效沟通等柔性管理优先,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