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10次以上需根据公司制度采取阶梯式处理:先沟通警告,再书面警告,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排查迟到原因是否合理(如突发情况)并保留记录。
- 首次沟通:主管应私下谈话,了解迟到原因。若因通勤等可调整因素,可协商弹性工作时间;若属态度问题,需口头警告并记录。
- 书面警告:累计3次以上未改善,HR需发送书面警告,明确后续处罚后果,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 绩效与奖金挂钩:将考勤纳入绩效考核,多次迟到可扣减季度奖金或取消评优资格。
- 严重违纪处理:若迟到超10次且无正当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但需确保制度已公示且程序合法。
- 人性化例外:因伤病、家庭突发状况等,应允许补假或调整考勤方式,避免误伤合理需求。
企业需平衡制度刚性与管理温度,既维护纪律,也给予改进机会。长期迟到问题频发时,建议复盘考勤规则是否合理(如打卡时间设定),从源头优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