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的落款需包含发文单位全称、成文日期及公章,确保格式规范且具有法律效力。
- 发文单位名称:落款首行写明机关或单位全称(如“中共××支部委员会”),不可使用简称。若为规范性简称(如“××局”),需确保对方能明确识别。
- 成文日期:第二行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完整日期(如“2025年5月19日”),与正文右对齐,不可省略年份或月份。
- 加盖公章:落款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则函件无效。电子公函需嵌入电子签章或经认证的电子公章。
- 格式位置:落款位于正文右下方,与正文间隔一行,无结语时可直接署名;若使用结语(如“特此函复”),则落款在结语后另起一行。
提示:平行单位间落款语气应谦和,上下级间需庄重;复函需在日期前注明“此复”等结语,确保答复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