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正当防卫是公民保护合法权益的合法行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无需担责,但防卫行为必须符合“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未超过必要限度”等核心要件。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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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基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防卫措施的权利,明确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其核心在于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权益免受紧迫侵害,例如制止人身攻击、财产侵犯等行为。 -
构成正当防卫的五大要件
- 不法侵害现实存在:必须针对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排除假想或已结束的侵害。
- 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时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提前或事后反击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 防卫意图正当:需以制止侵害为目的,而非报复或挑衅。
- 针对侵害者本人:防卫行为只能对实施侵害者实施,不得波及无关第三人。
- 必要限度:防卫强度应与侵害程度相当,例如用轻微武力制止徒手攻击,而非使用致命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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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判定与责任
若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如为保护小额财产致人重伤),需承担适当民事责任。判断标准需综合侵害强度、防卫手段及损害后果,例如法院案例中,推倒投掷危险物品的侵害者被认定为未超限度。 -
与“互殴”的明确区分
正当防卫强调防卫意图,而互殴双方均具有伤害故意。例如,被持续殴打后反击且未升级暴力,属于正当防卫;但事先约架或挑衅后反击则可能被认定为互殴。 -
特殊情形的适用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侵害,应优先避让或报警,仅在无法避免且情况紧急时方可防卫。
总结:正当防卫是民法典鼓励的合法自救手段,但需严格遵循构成要件。公众在行使权利时应理性判断侵害紧迫性,避免过度反击,必要时及时寻求公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