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虚开发票被查怎么办?关键补救措施包括:立即停止使用问题发票、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提供真实交易证明(如合同/付款凭证等)、调整账务处理,同时补缴税款或申请税前扣除。若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交易真实、发票内容与实际一致等),可避免滞纳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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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税务机关
发现虚开发票后,第一时间停止将其用于抵扣或记账,并向税务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包括发票来源、涉及交易金额等。配合提交《税务检查通知书》要求的材料(如合同、银行流水、物流单据等),避免被认定为故意违法。 -
补开或换开发票
若交易真实,尽快联系销售方补开合规发票。若对方已注销或失联,需在60日内提供替代凭证(如合同、非现金支付记录、货物出入库单等),以证明支出真实性并申请税前扣除。 -
账务与税务调整
- 增值税处理:已抵扣的进项税需转出,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补缴。
- 企业所得税处理:凭真实交易资料申请扣除,否则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税。
- 滞纳金与罚款: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可能免缴滞纳金;若存在恶意行为,将面临0.5-5倍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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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善意取得”证据
收集交易真实性证明(如合同、付款凭证、物流记录)、发票与业务一致性证据,并确保资金流与发票一致,避免被认定为参与虚开。 -
加强后续风险防范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三流一致”(合同、发票、资金),定期查验发票真伪,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提示:补救措施需及时且合规,企业应优先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同时以案例为鉴,杜绝未来涉票风险。若涉及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