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员工直接走人(即擅自离职)时,用人单位 通常不得随意扣发工资 ,但存在合法赔偿情形。具体如下:
一、核心结论
用人单位无权以员工擅自离职为由扣发工资,但若员工造成实际损失,可通过合法程序要求赔偿。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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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无论员工是否离职,用人单位均需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以“未交接工作”等理由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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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限制条件
若员工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如未完成工作交接、泄露商业秘密等),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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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损失需与员工行为直接相关,且需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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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限制 :每月扣除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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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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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商 :用人单位应先与员工确认离职原因,避免直接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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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追偿 :若需赔偿,应通过书面协议或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进行,不得擅自从工资中扣除。
四、**途径
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