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可通过以下核心证据组合进行举证,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一、工资与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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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 :工资条、银行流水(需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等,可证明实际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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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记录 :个税申报记录可作为辅助证据,显示单位代扣代缴工资。
二、身份与工作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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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工作证、工牌、胸卡、门禁卡等能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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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记录 :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如有)、招聘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三、考勤与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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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数据 :打卡记录、考勤表、加班通知等,反映实际出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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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证据 :代表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文件、工作邮件、客户业务记录等。
四、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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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同事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可佐证工作关系,但需注意证人是否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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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 :若能获取离职员工的书面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五、其他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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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文件 :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荣誉证书、奖状、保密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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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工伤认定笔录、劳动监察投诉记录、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等。
举证建议 :优先收集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核心证据,结合多类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