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十年以上员工的解雇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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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0年,公司就没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员工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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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辞退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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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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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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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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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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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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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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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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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留用权 :在经济性裁员时,连续工作满10年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享有优先留用权。如果公司优先裁减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而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未被裁减,员工可主张2N的赔偿金(N为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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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5年的保护 :对于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工作不胜任、医疗期满等)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企业破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自己犯错。
综上所述,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十年以上员工不能被解雇,但在解雇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提前通知。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