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开发、利用、规划、保护、修复等多个方面。以下将详细介绍其主要职责和相关内容。
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
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基础调查,规划局能够全面了解自然资源的分布和变化情况,为后续的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防止权属纠纷,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开发利用标准,规划局能够有效指导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市场监管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资源浪费和不合理开发,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通过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规划局能够科学规划和管理国土空间,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管理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并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城乡规划管理是确保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
耕地保护
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保护措施,能够有效防止耕地减少和退化。
生态修复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生态修复工作是恢复和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的生态修复工程,能够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资源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地质灾害防治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科学的防治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资源管理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地质资源管理是保障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的管理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和利用地质资源。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开发、利用、规划、保护、修复等多个方面。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规划局能够有效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规划局与环境保护局的关系
自然资源规划局与环境保护局(现通常称为生态环境局)在职能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关系与区别:
职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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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规划局:
- 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等工作。
- 制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标准、规范,并管理相关资料。
-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及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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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 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
- 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各类污染的防治。
-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等工作。
协作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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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机制:自然资源规划局与生态环境局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存在协作关系。例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而生态环境局则负责其后续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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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两部门在某些领域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关注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规划,而生态环境局则侧重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管理层级
- 在一些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与生态环境局可能合并为统一的部门,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整合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的职能。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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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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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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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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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和编制资产负债表,执行资产划拨、出让、租赁等政策,管理资产价值评估和收益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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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价格体系,开展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市场监管和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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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与监督实施:
-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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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
-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审核设计方案,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并监督管理城市规划设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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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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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 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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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
-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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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
-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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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
- 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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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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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与人才培养:
- 制定并实施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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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违法案件查处:
-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县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局如何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自然资源规划局通过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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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 多规合一: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有效对接,逐步推行“多规合一”,确保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有据可依。
- 划定空间管控边界: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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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耕地保护:
-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通过田长制等措施,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红线不被突破。
-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通过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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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 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通过“五个一批”“标准地+弹性出让”等方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的清理处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双向约束”机制,杜绝新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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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 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监督矿山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 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海岸线修复等项目,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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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与执法: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随机抽查和公开通报的方式,加强对自然资源利用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 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