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着广泛的职责,主要围绕自然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以及国土空间的规划和管理等方面展开。以下是对自然资源部主要职责的详细阐述:
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自然资源部负责履行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并对所有国土空间用途进行管制。这意味着该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为了确保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这包括制定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并对调查成果进行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还负责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利清晰明确。为此,该部门需制定确权登记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基础平台,并指导监督全国范围内的确权登记工作。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在推动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方面,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它还制定了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以合理配置资源资产,并依法收缴相关收益。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部致力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通过组织拟定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并实施开发利用标准,构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以及利用评价考核等方式,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自然资源部推进了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以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
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
自然资源部牵头组织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同时负责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执行,确保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
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
自然资源部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管理中央级项目,并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它还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以及地下水过量开采等问题的监管。
海洋经济与发展
自然资源部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建议,并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的监测评估。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
自然资源部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科技发展,制定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及计划,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交流。
行政执法与督察
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自然资源部的工作涵盖了从立法到执法,从资源调查到确权登记,从规划制定到生态修复,从国内事务到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旨在实现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自然资源部将继续调整和完善其职能,以适应新的挑战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