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统筹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机构,其部门设置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职能板块及相关内设机构:
一、核心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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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
社会保险部门
统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及实施,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 -
就业服务部门
拟订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及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 -
人才服务部门
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及职称制度改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博士后工作,提供人才政策咨询。
二、典型内设机构(以地方人社局为例)
- 行政综合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
- 社会保障类: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基金监督科、农民工工作科。
- 劳动关系类:劳动关系与仲裁科、劳动监察科、**与群众工作科。
- 人事管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下属事业单位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负责具体保险业务办理。
- 专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类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等级认定)、职业介绍中心(就业中介服务)。
不同层级或地区的人社局具体机构设置可能略有差异,但上述职能板块构成其核心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