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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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年龄调整
- 男职工:原退休年龄60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15年后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女职工:
- 原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 原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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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机制
-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最长提前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下限)或延迟退休(最长延迟3年)。
- 弹性退休需提前书面申请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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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 2030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二、配套文件与实施细节
-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是核心政策文件,明确了调整原则、时间表和实施细则。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范提前/延迟退休的办理流程。
- 特殊工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权益保障政策同步完善。
三、政策生效时间
- 延迟退休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退休年龄规定同时废止。
如需查阅文件全文,可通过人社部官网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