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和国土局属于机构沿革中的新旧关系,但职能范围存在显著差异:
- 机构沿革关系
- 自然资源局由原国土资源局整合多个部门职能组建而成,包含原国土局核心职能
- 国土资源局作为旧称,在2018年机构改革后多数地区已更名为自然资源局
- 职能范围差异
- 国土资源局:聚焦土地资源管理,包括土地调查、规划、利用及权属管理等核心职能
- 自然资源局:整合了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职能,涵盖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全要素管理
- 管理范畴扩展
- 新增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等职能
-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现从单一土地管理到自然资源全要素统筹管理的转变
需注意个别地区仍存在两套机构并行的情况,但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局已替代国土局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当前正式名称为自然资源局,国土局作为历史称谓仍存在于部分非正式表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