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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与历史沿革
国土资源局是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于1998年合并组建的公务员单位。而土地管理局(即国家土地管理局)是1986年成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土地行政管理,后于1998年被并入国土资源局。 -
职能范围差异
国土资源局职责更广泛,涵盖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土地管理局则主要聚焦土地资源的具体行政管理,如土地征收、用途管制等。 -
名称演变与机构改革
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土资源部更名为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原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职责,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当前各地的“国土资源局”通常已更名为“自然资源局”,但部分地方仍沿用“土地局”作为简称,实际职能已并入自然资源局。
土地局是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的前身或组成部分,两者并非同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