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
低保二次报销的频率和条件如下:
一、报销次数
-
每年仅限1次
低保二次报销通常每年仅开放一次,即参保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一次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城市可能将报销周期细化为每半年一次,但需符合当地具体政策规定。
二、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且未享受其他医疗救助项目。
-
费用标准
-
需满足“年自费合规医疗费用低于规定比例”条件,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如60岁以上低保户90%、60岁以下85%)。
-
二次报销无封顶线限制,但需在年度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申请。
-
-
材料要求
需提交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病历、出院证明、第一次报销凭证等材料。
三、报销比例与待遇
-
报销比例 :根据低保对象类型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例如,60岁以上低保户可享90%报销,60岁以下85%。
-
累计限额 :部分城市设年累计报销限额(如6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四、办理流程
-
申请准备 :收集所需材料并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
报销审核 :社保局审核材料后,按比例计算报销金额。
-
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通常在1个月内到账。
注意事项
-
二次报销与普通医保报销无直接关联,需分别申请。
-
若首次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规定比例,方可申请二次报销。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确认。
低保二次报销每年仅限1次,需符合参保、费用、材料等条件,并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