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内容,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适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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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范围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统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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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范围
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涵盖全职、兼职及非全日制用工。
二、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
根据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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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内(如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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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如工会活动、培训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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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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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生活补助。
三、标准形式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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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分别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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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月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至少调整1次,具体调整幅度参考社会平均工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确定。例如,2025年1月14日最新标准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2060元,小时最低工资21元。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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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虽然安徽省实行全省统一标准,但部分城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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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 :用人单位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政府官网的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