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确实存在试用期,具体规定如下:
一、试用期时长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一年 ,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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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试用期公务员享受与正式公务员相同的工资、社保和福利待遇,但晋升、评优评先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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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试用期内需通过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且不得报考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
三、试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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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流程
试用期满后,招录机关会进行考核,合格者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正式纳入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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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限制
试用期未满不得主动辞职,但可申请放弃录用(需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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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且2年内不得再考公务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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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要求 :部分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如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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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要求 :需完成初任培训并考核合格。
省考公务员的试用期是公务员生涯的必经阶段,既是适应岗位的考察期,也是职业发展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