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规、欺诈(如学历造假)或企业能证明录用条件已转化为规章制度且提前公示,则可能合法终止劳动关系。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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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试用期后随意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双方考察期,期满后若继续用工即视为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此时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属违法,需支付赔偿金。例外情况仅限员工存在欺诈或企业能提供充分证据(如伪造学历、严重失职等)。 -
合法操作的核心条件
- 证据链完整:企业需在试用期内完成考核并留存书面记录,包括明确的录用标准、考核结果及员工签字确认。
- 程序合规:解除决定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期无效。若以欺诈为由解雇,需在发现后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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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提示
模糊的录用条件或主观评价易引发纠纷。建议将录用标准写入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并通过培训、考核表等方式固化证据。若无法举证,员工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赔。 -
员工应对建议
遭遇不合理解雇时,可要求企业出具书面理由并核对证据。若企业无法证明合规性,可通过劳动仲裁**。
总结:试用期结束后的解雇需严格依法操作,企业应完善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员工则需了解自身权益。双方明确权责是减少争议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