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施工方案的分包编制签字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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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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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责任
若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则需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签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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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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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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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审核 :若分包单位编制且工程涉及多单位协作,需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与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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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额外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对论证报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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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若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建筑主体结构,需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四、法律依据
相关规范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明确上述签字审批流程。
示例流程图 :
分包单位编制 →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 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 总包单位加盖公章 →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 总监理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 方案实施
通过上述流程,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安全性,防范工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