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这是确保基坑工程安全的重要法定程序。其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则需确认方案符合工程整体要求。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作为施工方案的主要编制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对支护结构的计算书、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核。签字意味着方案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且具备现场可操作性。若采用深基坑等高风险设计,还需专家论证后由技术负责人签批。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行使监督权,重点审查方案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一致、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以及是否落实了周边建筑物保护措施。未签字认可的方案不得实施,监理需全程监督执行。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和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需确认支护方案与施工合同、规划许可文件的要求相符,并协调各方资源保障方案落地。尤其在涉及降水、土方开挖等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的环节,需明确各方责任。
特别提示:实际施工中若发生方案变更,必须重新履行三方签字程序。任何一方未签字均可能导致法律纠纷或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留存完整的签字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