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签字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家(超危大工程)共同完成,核心流程包括编制、内部审核、监理审批和专家论证(必要时)。
-
施工单位内部审批
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专业分包的,需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先行审批。 -
监理单位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初审,重点核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设计要求和应急预案完整性。超危大工程需监理签署意见后进入专家论证环节。 -
专家论证与最终确认
超规模危大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后的方案经专家组长签字,再提交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批。实施阶段需项目总工、总监及业主代表联合验收。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是多方协作的过程,确保技术可行性与施工安全,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