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销假制度是规范工作纪律、保障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其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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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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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审批 :根据请假类型和级别,实行分级审批机制,确保管理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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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销假 :假期结束前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视为旷工。
二、主要假期类型及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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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期 (如年休假、婚假、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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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一般需提前1-3个工作日申请,领导审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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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备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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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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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以上需提供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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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请病假满2年的,可申请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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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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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不超过1个工作日,1-3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需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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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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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婚假
- 原则一次休完,分次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按正常假期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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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假
- 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可请5天假,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经批准可另请5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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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假管理 :需提前报批,假期结束后补办手续,超假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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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按国家政策发放工资,工伤假、特殊疾病假等有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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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不按程序请假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或纪律处分。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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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55岁以上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等,可能有特殊请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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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监督 :通过考勤系统、定期检查等方式确保制度执行。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地区、部门的典型制度框架,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