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拒绝职工休探亲假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或**:
一、投诉部门
- 劳动监察大队
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依法履行探亲假义务。劳动监察大队将调查处理并纠正违法行为。
- 铁路系统专用部门
若单位属于铁路系统(如铁路局),可向铁路集团劳动保障部门或12333铁路客服热线投诉。
二、**流程
- 协商无果后调解
首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若协商失败,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 仲裁前置程序
调解不成的,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必须执行。
- 诉讼途径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仲裁结束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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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条件 :需满足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且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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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军属探亲假受《军人保障法》等特殊法律保护,可参照军队相关规定**。
建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