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国家规定中并未明确要求具体距离,但需满足“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核心条件,通常理解为跨城或500公里以上距离可申请,且不同亲属类型对应不同假期天数(如配偶30天/年、未婚职工探望父母20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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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探亲假适用于国家机关、国企及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职工,需与配偶或父母异地且公休日无法团聚。距离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实践中多数单位以跨市或500公里为参考标准,确保往返时间无法在周末完成。 -
假期分类与天数
- 探望配偶:每年30天,仅限一方享受。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可自愿合并为两年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20天,路费超出月工资30%部分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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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假与待遇
实际探亲假包含团聚时间和额外路程假,期间工资按标准发放。往返路费中,配偶和未婚职工父母探亲费用由单位全额负担,已婚职工父母探亲费用部分自理。 -
特殊群体补充
军人配偶探亲假受法律保障,单位不得因休假解除劳动关系;军队干部配偶可额外申请30天探亲假(路费自理)。教职工等有固定假期者需优先利用寒暑假探亲。
探亲假的核心在于“团聚可行性”,而非机械距离。建议职工提前与单位确认细则,合理规划假期与路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