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确
根据现行政策,士官的未休假天数比例并非统一为20%。具体比例根据士官的职级不同而有所区分,主要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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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总人数比例限制
各单位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时,士官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士官总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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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假天数计算标准
未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天数计算,具体比例根据职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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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含新入伍1年以下) :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天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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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士、一级军士 :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天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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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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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士官总人数较少(如不足10人),则可能无需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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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以单位当年实际执行为准,且不得超过上述上限。
注意 :
以上信息基于2020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后续若政策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