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规定如下:
一、探亲假类型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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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30天探亲假,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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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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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员工 :每年20天,可协商2年一次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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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员工 :每4年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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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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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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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配偶、父母均不住在一起,且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
三、工资与路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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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假期按本人标准工资(职务/级别/工龄工资+奖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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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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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探亲:单位全额负担往返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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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已婚探亲:本人承担30%以内的路费,超支部分由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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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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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假安排 :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补足短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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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若配偶、父母一方在公休假日可团聚,则不享受探亲假。
以上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特殊行业或地区可能有补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