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带薪年假如何结算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不足的,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含正常工资),其中额外200%为补偿。计算时需剔除加班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日薪,离职时未休天数需按比例折算。
- 300%工资的构成:正常工资已包含100%,剩余200%为未休假补偿。例如月薪5000元,2天未休假补偿为:。
- 自愿放弃的特殊情况:员工书面提出不休假且因个人原因,单位可仅支付正常工资。
- 离职折算规则:当年未休天数按公式计算,不足1天不支付。
- 跨年度补休优先:单位因生产需要可协商跨年补休,否则需支付3倍工资。
提醒:年休假是法定权益,单位不得单方面作废。若权益受损,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