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时年休假天数计算的关键是:累计工作年限不变,新单位需承认原单位工龄,按总工龄分段计算(1-10年5天/年,10-20年10天/年,20年以上15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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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龄是核心依据
年休假天数取决于员工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某家单位的任职时间。更换单位时,需向新单位提供社保记录、离职证明等材料证明过往工龄,确保总工龄连续计算。例如:小王在原单位工作6年,新单位工作2年,总工龄为8年,仍享受5天年假。 -
新单位需依法承认原有工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若新单位拒绝承认过往工龄,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按实际工龄核定年假。 -
分段计算标准不变
- 工龄1-10年:5天/年
- 工龄10-20年:10天/年
- 工龄20年以上:15天/年
例如:小李在原单位工作12年,换新单位后工龄累计15年,年假天数从10天变为15天需等到第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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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入职时间影响当年权益
若年中换工作,需按在原单位与新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比例分别计算年假。例如:小张在原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享2天年假(5天×6/12),入职新单位后再享剩余天数。
总结:换单位后年休假天数取决于累计工龄,员工应主动提交工龄证明,确保权益不受损。若单位计算有误,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