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是党政干部选拔管理的重要制度,试用期固定为1年,期间享受同级待遇,期满需严格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退回原职级。以下是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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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提拔或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从任免机关下发试用通知起计算。 -
待遇与职责
试用期间履行职务全部职责,享受对应政治和工资待遇,确保权责一致。 -
考核重点
期满考核聚焦适应能力、履职表现、廉洁自律等,采用灵活方式评估实际工作成效。 -
结果处理
- 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 不合格者免职并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 重大失误可提前终止试用并追责。
该规定通过严把“入口关”和动态考核,既保障干部能力匹配岗位,也强化了用人制度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