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复核后重新认定责任书的时间要求,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一般交通事故的复核程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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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 30日内 完成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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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时间
复核结论作出后,原办案单位需在 10日内 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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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间范围
从复核申请受理起, 一般交通事故 的重新认定书需在 40个工作日内 完成(30天复核+10天重新认定)。
二、特殊情形的延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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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期间
若需对车辆技术、伤情等进行检验鉴定,需在检验结论确定后 5日内 完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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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案件延长
因事故复杂、涉及多人或需协调多方利益,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 15日 ,总期限不超过 60日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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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期间原认定书效力
复核期间原事故认定书不停止执行,各方仍按原认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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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当事人需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 3日内 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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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15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法律依据
以上流程和时间限制均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及相关条款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