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的格式模板如下:
一、通用格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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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头
- 包含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密级与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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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机关
-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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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每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每页22行,每行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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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正文下不空行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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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低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
二、具体行文类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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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文(如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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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居中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送机关标注在标题下空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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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注在正文末行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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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文(如通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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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居中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送机关标注在标题下空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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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注在正文末行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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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文(如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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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居中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送机关标注在标题下空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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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标注在正文末行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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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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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心尺寸 :A4纸,页边距2.54cm,版心为210mm×297mm(实际排版时需注意页边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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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与印发 :需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印发时标注“印”字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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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紧急性 :根据内容标注密级(如“机密”“秘密”)和紧急程度(如“特急”“加急”)。
以上模板综合了权威来源的规范要求,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具体文种调整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