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公文写作格式是确保行政效力和专业性的关键,其核心要素包括标题三要素(发文机关、事由、文种)、A4纸标准排版、层次分明的正文结构(一、/1.等序数)以及印章/日期等生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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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与主送机关
公文标题需完整包含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如“XX局关于…的通知”),主送机关顶格标注于标题下方,上行文仅写一个主送机关,下行文可多机关并列。 -
正文结构与用字规范
正文用3号仿宋体,层次序数依次为“一、”“1.”等,首层加粗。内容需简明扼要,一文一事,数字除成文日期外多用阿拉伯数字,引用公文需先引标题后引文号。 -
附件与印章规则
附件在正文后另起标注“附件:1.XXX”,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1”。印章需骑年盖月,联合行文时印章间留3mm空隙,无印章则需署名并与日期对齐。 -
版记与格式细节
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和印发日期,用横线分隔。公文用A4纸,页边距上37mm、左28mm,装订左侧。紧急公文需在左上角标注“特急”,密级文件注明保密期限。
提示:严格遵循格式规范可提升公文权威性,建议参考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标,并通过实践模板反复校对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