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前者由学校出具用于推荐学生就业,后者是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法律文件。两者在功能、效力和使用阶段上存在明显区别,但都是保障毕业生权益的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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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表
由学校统一发放,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加盖学校公章后生效。主要作用是为毕业生提供官方背书,帮助用人单位快速了解学生背景。每位毕业生通常只有一份原件,需谨慎保管,补办流程复杂。部分单位在招聘环节会要求提供推荐表作为资格审查材料。 -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明确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签约年限等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后如无正当理由违约,可能需支付违约金。协议是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的依据,也是统计高校就业率的重要凭证。需注意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在入职后会被劳动合同替代。 -
使用场景差异
推荐表多用于求职初期的简历投递阶段;协议书则在确定录用意向后签订,通常伴随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要求报名时提交推荐表,而协议书的签订意味着校方对就业去向的备案完成。
提醒: 推荐表信息需如实填写,协议书条款要逐项确认,尤其是违约金、试用期等关键内容。遇到档案户口迁移等复杂情况时,建议及时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