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处分种类及适用情形如下:
一、处分种类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最新政策,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处分主要分为以下六种:
-
警告
-
记过
-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
开除
-
开除留用察看 (部分地区适用)
-
降职 (部分地区将降职纳入处分体系)
二、适用情形
-
警告 :适用于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情况。
-
记过 :适用于违纪情节较重,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纪的情况。
-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适用于违纪情节严重,需要调整岗位或解除职务的情况,其中撤职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
-
开除 :适用于违纪情节特别严重,已丧失工作能力或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
-
开除留用察看 :部分地区规定,对于严重违纪但尚可保留工作能力的人员适用。
-
降职 :部分地区将降职作为独立处分,适用于不胜任现职工作且不宜调整岗位等级的情况。
三、处分期间
各类处分对应的期间分别为:
-
警告:6个月
-
记过:12个月
-
降低岗位等级/撤职:24个月
-
开除: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
四、其他说明
-
处分决定生效时间 :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期间自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
档案影响 :处分均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年度考核、晋升及工资待遇。
-
救济途径 :受处分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核或提起申诉。
以上内容综合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最新政策文件,确保涵盖所有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