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仲裁或诉讼
当单位拒绝配合职业病鉴定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一、协商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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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协商 :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及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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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解 :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设立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二、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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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或调解失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履行职业病鉴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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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投诉与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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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行为,要求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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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如未组织定期体检或拒绝提供诊断资料。
四、职业病诊断程序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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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申请 :劳动者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要求单位提供职业史、健康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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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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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职业病鉴定的,劳动者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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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全程保留与职业病相关的医疗记录、工作环境检测报告等证据,以支持后续**。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有效维护自身健康权益,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